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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年上半年李和印自愿退学的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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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教学点:

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《昆明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细则》(昆理工大校发【20265号)文件规定,由李和印本人提出自愿退学申请、所属教学点初核,学院学历教育管理部审核,现对同意该生自愿退学的决定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自202664日起至2026611日止(5个工作日)。如有异议,在公示期内可采用书面材料、电话等形式向我院反映。

联系人:潘老师

联系电话:0871-63303570

Email:523800840@qq.com

昆明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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